綜援戶索紓困公屋租金勝訴

時事新聞報導之討論
beaniebea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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綜援戶索紓困公屋租金勝訴

Postby beaniebean » Tue Sep 14, 2010 12:27 am

今日係夜間新聞聽到呢單嘢, 覺得真係好有問題.

有人贊成, 認為佢哋雖然無交過租及差餉都可以受惠. 有些反對的人則認為咁樣等同於雙重福利.

新聞話香港有15萬領取綜援的公屋戶, 如政府要發還每戶2397元, 咁呢筆數超過3億元.

真不明白為何咁都可以有漏洞俾佢哋入位?

我認為當時政府呢個紓困措施係俾番有交過租及差餉的人, 既然是政府代佢哋俾錢, 咁自然嗰筆錢係俾番政府.

唔好以為打工仔比取綜援好很多先至得架... 打工仔都要有付出, 先揾到兩餐飯食. 每日早起又要搭長程車辛勤地返工既大有人在. 搞到唔夠瞓又攰爆, 都係為咗兩餐飯而已.

還記得上年(還是前年? 不記得了), 有個領綜援的人仕被揭發濫用政府津貼, 不停轉換名牌眼鏡. 呢啲個案都只是冰山一角. 我那副眼鏡都用咗6年. 或許, 啲錢唔駛佢俾, 梗係駛得咁疏爽...

經過今舖後, 政府未來的紓困措施真係要清楚界定可享有福利的人仕資格, 以免俾機會給某些人再入位, 及減少無謂的爭拗.

(明報)2010年9月13日 星期一 22:30
居住公屋領綜援老婦不滿政府寬免差餉及租金紓困措施,未能令他們受惠,提出訴訟,在高院獲勝訴。

高院法官表示,政府的紓困措施未能令最窮的人受惠,是不能接受的,所以判原訴人鄧綺瑜勝訴,社署 需向她發還2397元差餉及租金,並要支付每次上庭100元車馬費,及其律師的費用。法官指出,有關判決只適用於這一個案,至於其他個案,則需由社署決定,是否發還差餉及租金。

原訴人年約60多歲,現居於筲箕灣 興東村,她不滿政府於2002年及2007年,推出寬免公屋租金及差餉的紓困措施,社署沒有將無須繳交的租金及差餉直接發放給她。她曾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被駁回,上訴到高等法院。

社署表示,將研究判決,以決定是否上訴,現時約有15萬戶居住在公屋的領綜援人士。


Source: http://hk.news.yahoo.com/article/100913/4/k74k.html
Last edited by beaniebean on Tue Sep 14, 2010 11:15 pm, edited 1 time in total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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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ill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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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: 綜援戶索紓困公屋租金勝訴

Postby willy » Tue Sep 14, 2010 9:57 am

個判詞的而且確有問題, 個官好似唔識計數. 因為差餉及租金係實報實銷項目, 開支少咗當然係比少啲佢喇. 看個官講: "政府的紓困措施未能令最窮的人受惠,是不能接受的", 好明顯就係可憐果個阿婆. 雖然有佢本身自己既見解, 但係佢講: "法官指出,有關判決只適用於這一個案,至於其他個案,則需由社署決定,是否發還差餉及租金。" 就顯得佢個腦好有問題. 因為點解阿婆呢個係個別案件, 唔通阿婆先至係"最窮的人"而其係同樣情況既人唔係? 根據普通法, 呢個就係一個案例比其"現時約有15萬戶居住在公屋的領綜援人士"要求有相同待遇. 理論上社署跟據這個案例, 係需要全部發放而唔可能自行決定比唔比 (因為如果佢有決定權, 阿婆又點會得直呢?). 因此, 個官不應因可憐心態而作個因人而已的決定, 否則就叫沒有法律既準則.

不過個官都審咗, 為咗尊重香港司法制度, 政府還是按程序上訴吧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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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: 綜援戶索紓困公屋租金勝訴

Postby beaniebean » Tue Sep 14, 2010 11:31 pm

最高領導人講得好有道理...

如大家在電視新聞看到那個阿婆個樣及態度, 唔知仲有無果份同情及可憐的心態呢? 只能說....呢個法官對佢真係好.

吃午飯時, 我本來有很多嘢想講, 諗住晚上才繼續講吓嘢.

但回到家中, 又好鬼攰... 唔想用腦寫嘢了

我的結論係... 支持政府上訴, 希望最終能有公正嚴明的判決... 公帑應用係啲真正有需要的人, 而不是"所謂"的窮人.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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